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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深圳教师资格证报名条件/报名时间
发布:管理员 时间:2018/1/8 阅读:38 次

  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统考报名时间为1月16日-19日,考试时间为3月17日。下半年报名时间为9月初,考试时间为11月初。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参加上半年统考的地区有:山东、北京、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陕西、甘肃、宁夏、天津22个地区,其他地区待定。

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统考地区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自主考试报名各地省市不同。

教师资格考试部分地区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部分地区在网上报名,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报名机构。

根据(广东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知)可知,广东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报名对象及条件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广东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免考条件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6月1日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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