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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又称助理会计师考试、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在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该考试所涉及的知识基础、实务,是出纳、会计助理、会计等初级财务人员的必备知识。报考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需要根据《暂行规定》,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经济法基础与初级会计实务)的考试,方能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因此必须一次报考两个考试科目。
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考试简介: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 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考试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设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分一天进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为3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为2.5小时。
考试题型:
根据《关于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初级资格两个科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试题全部采用客观题。《经济法基础》科目试题题型与 2011年度相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试题题型原“计算分析题”、“综合题”调整为“不定项选择题”。具体如下:
《经济法基础》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